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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近日,个别学校(幼儿园)出现手足口病疫情。为坚决防止疫情蔓延,切确保青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和稳定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提出以下要求: 1、高度重视学校手足口病预防工作,进一步完善《手足口病应急预案》,明确并落实相关责任人的职责。 2、加强卫生防疫工作,教室、学生宿舍、食堂要经常通风换气、定期消杀,学生被褥要定期到户外晾晒。学生宿舍、食堂、水源、教室、儿童玩具及用品、厕所等重点部位要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杀。 3、加强卫生知识宣传教育,上好公共卫生课。各学校近日要出针对预防手足口病的宣传板报或校报等形式对青少年儿童进行宣传教育。 4、坚持上好体育课及间操、眼保健操,积极开展体育大课间和“阳光体育活动”,坚持学生每天在校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不断增强学生抵抗力。 5、切实加强管理,学校(幼儿园)要坚持晨检、午检,随时掌握缺席学生情况及其原因并做好记录,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6、加强食品卫生及饮水卫生管理工作,教育学生不要购买和饮用“三无”食品及饮品,尽量不到小饭桌用餐,不到人群复杂场所活动。 7、学校(幼儿园)发现疫情要及时向当地卫生疾控部门报告,同时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教育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卫生疾控部门及时到学校指导防控工作。 有关情况请及时与市教育局师范体育科联系,电话:0419-3667706、8856566。 特此通知。
辽阳市教育局 200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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