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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初中: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2008年初中毕业年级继续实行综合素质评价考核与学业考试相结合的考试考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综合素质评价 为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与实践等六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采取学生自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力求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不允许参加升入高中阶段教育的报名考试(评价表见附件1)。 二、实践能力考查 实践能力的考查主要进行外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按合格和不合格进行评定。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报考示范性高中的学生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三、体育、音乐、美术成绩的考核 2008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学科毕业成绩,为毕业生在校三年期间体育课测试成绩。 音乐、美术按学生三年综合情况划分等级,给定成绩。 四、学科考试 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政治、历史。各科分数均为100分,总分700分。 各科考试科目均为闭卷考试。 地理、生物学科在初二结课时已经进行了结业考试,成绩作为毕业成绩。 毕业考试试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全市统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五、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进,稳妥实施。切实组织好各学科的复习工作及对学生、家长的宣传工作,确保2008年我市初中毕业年级考试考查工作顺利进行。
毕业考试安排
一、命题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为了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促进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初中毕业考试命题要有利于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课程计划,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有利于体现义务教育的性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引导和推动课程改革,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有利于初中平时教学工作的正确导向。考试命题坚持紧扣教材,注意能力的考核。避免出偏题、怪题。基础题、中档题与综合题比例为8:2左右。 二、命题范围: 以毕业年级教学内容为主。政治科加考时事政治,比重占10%;英语科加考听力,比重占20%。各科考试均按百分制计分。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见附件2) 四、具体要求: 1、各县(市)区、学校要认真组织好本次毕业考试,要由指定领导负责组织工作。要严肃考风考纪,采取严密措施,指定专人保管好试卷,确保毕业考试质量。 2、各县(市)区5月30日上午10:00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取卷,市直初中考试当天早6:00取卷。 3、试卷每大袋30份,小袋10份。市直初中于5月18日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数交款,各县(市)区于5月19日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数交款。 4、各校组织批卷、合分并填写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及软盘,于6月16日前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5、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教师进修学院初中部将对考试成绩及卷面进行统计和分析。各县(市)区考试的统计和分析工作由各县(市)区自行安排。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考试的统计和分析工作进行抽样验收。
辽阳市教育局 200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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