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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职责

文章来源:基础教育科 文章作者:基础教育科 发布时间:2007-04-20

科室工作职责:
    负责对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及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指导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稳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参与研究基础教育的规划、布局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
    研究制定有关基础教育学制、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招生、学籍管理和办学标准的实施办法,并检查落实情况。
    负责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组织贯彻《义务教育法》。
    指导、协调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组织、指导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会考工作。
    组织落实国家、省关于教学、教材建设的政策规定,制定符合本市实际的贯彻意见。
    负责全市普通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全市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等工作。管理全市普通中小学安全工作。

    洪长志:主管科室工作,负责基础教育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胡笑梅:负责全市幼儿教育、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吴丽坤:负责科务工作,学籍管理工作,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管理工作,普通中小学安全工作。
    齐元媛:负责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陈希富:负责初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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