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单位文件 > 通知 > 正文

关于转发《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教育基金会关于开展辽宁省华育奖

文章来源:计财基建科 文章作者:计财基建科 发布时间:2008-07-08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省教育基金会辽教基金字(2008)1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辽宁省华育十佳中小学校长(简称“十佳校长”)和省华育十佳农村中小学教师(简称“十佳教师”),各县(市)区各推荐一名候选人,局直有关学校有突出人选可直接申报。
    1、每名候选人填写省“十佳校长”、“十佳教师”推荐表;
    2、每名候选人3000字以内事迹材料(事迹材料以通讯、报告文学等体裁为宜,并附电子文档);
    3、每名候选人市级以上证书复印件;
    4、学习生活照片电子版各一张。
    二、评选辽宁省华育优秀中学生。各县(市)区推荐高中、初中各一名学生,局直学校有事迹突出者,可直接申报。
    1、填写优秀学生登记表;
    2、2000字以内个人事迹材料(事迹材料以通讯、报告文学等体裁为宜,并附电子文档);
    3、学习生活照片电子版各一张;
    三、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中小学生发放助学金30人(按计划名额分配),填写省华育助学金申请表。
    上述材料均要求一式二份,并附电子文档,书面材料与电子文档一同上报,加盖单位公章。
    上报时间为2008年7月18日前上报市教育基金会,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
    联系人:  李克
    联系电话(传真):3667708   6840181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基金会关于开展辽宁省华育奖教、奖学、助学活动的通知》.doc

   
2、省华育助学金分配名额.doc

 


辽阳市教育局    
辽阳市教育基金会
二00八年七月三日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密码: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版权所有:辽阳市教育局 Copyright 2002-2007 lyedu.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05003387号 站长:LYE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