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专项督导的通知》(辽政教督室[2018]14号)要求,辽阳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及时组织市、县两级教育部门,认真开展展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自检自查工作,要求到4月16日,各县(市)区自检自查工作基本结束并上报自查报告、重要政策点进展情况汇总表,还要提供相关书面佐证材料。现正在撰写市级自检自查报告及汇总《重要政策点进展情况汇总表》,预计本月20日上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
市教育督导室希望各县(市)区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巩固和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体化发展成果,为尽快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