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市直属各单位: 现将市纪委《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操办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接到此通知后立即组织传达教育,避免违纪问题发生。如有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严格按《通知》规定处理。
附:
驻市教育局纪委 监察室 2010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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