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校(园): 现将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领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辽公通【2010】10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辽阳市教育局 201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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