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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 现将辽宁省国防教育办公室 辽宁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教育部关于开展全民国防教育网络知识竞赛的通知》(辽国教办[2009]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为做好此项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各单位要以此次竞赛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防教育法》、《全民国防教育大纲》。二是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要求学生人人参与,鼓励学生获奖,推动国防教育法的普及和深入。三是抓紧落实。本次活动时间截止至11月16日,请各单位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竞赛。
辽阳市教育局 200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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